1.安裝前的準備
1.1檢驗電纜。
除了環境溫度低於電纜允許敷設溫度外,一般電纜盤需提前搬運到施工現場。在搬運前,核對電纜盤上標識,如電壓、截麵、型號等是否符合工程設計書上的要求。
1.2穿越道路導管。
電纜線路全長中經常需要穿越多處公共道路或橋梁等場所,為了避免牽引電纜時對公共交通的影響,橫越道路部分的一般事先埋置多孔導管。導管頂部一盤不少於地坪1m,導孔孔數需留有50%的備用孔。
1.3材料工具。
為了縮短為敷設電纜所開挖的電纜溝對公眾交通影響的時間,所需的材料如:電纜盤、電纜保護磚蓋板、標誌牌或帶以及各類施工工具,如電纜滾輪、汲水泵、牽引卷揚機、電纜盤支架以及安全遮擱牌等需在敷設電纜前送至施工現場,電動工具在搬運前要進行檢查,防止使用時失靈和貽誤牽引電纜時間。
1.4人員員組織。
敷設電纜需要統一指揮又需明確分工,通常電纜盤的管理為一組,土方的挖掘為一組,卷揚機、牽引為另一組,此外輔以接頭和測繪組。
1.5注意事項。
敷設電纜前,電纜線路通過的建築結構,施工應完畢,應檢查電纜溝及隧道等土建部分轉彎處的彎曲半徑是否符合要求,為了減少差錯,在電纜支架、溝道、隧道、堅井的進出口,轉彎處和適當部位應掛上電纜敷設斷麵圖。塑料電纜在低溫下將變硬。這種變硬的電纜不易彎曲,敷設時,電纜的塑料絕緣易損壞。因此冬季施工,如果電纜存放地點在敷設前24h內的平均溫度以及敷設現場的溫度低於0℃及以下時,應采取措施將電纜預熱升溫後才能敷設。
2.電纜敷設
2.1電纜明敷設
2.1.1室外電纜明敷設一般采用的方法有支架、吊架、托盤、橋架、鋼索等方式。明敷設電纜不宜交叉敷設,要排列整齊,當其水平安裝除首未和轉彎支架上設固定卡子,交流單芯電纜及分相後的分相鉛包電纜的固定不應采用鐵質夾具。托盤、橋架水平敷設時電纜要排放在裏麵,當托盤和橋架垂直布置時,同樣要用固定件把電纜加以固定。
2.1.2電纜在敷設,在電纜的兩端和電纜接頭端設置標誌牌,在上麵有明顯的線路編號並寫明型號、規格和起止位置,如電纜線路並聯,那麽還應有電纜的順序號,字跡應清楚,標誌牌要統一規格,掛靠牢固,不易腐蝕。
2.1.3明敷設電纜相互間距尺寸,無鎧裝電纜在室內明敷設於非專用層間時,水平安裝至地麵距離不應小於2.5m,垂直安裝時不應小於1.8m,1kV和1kV以上的電力電纜和控製電纜應分開安裝,如並行安裝時,其淨距離不應小於150mm,而這些明敷設電纜與熱力管道的淨距離不應小於1m,如小於1m則要加隔熱措施,與一般管道的淨距離不應小於0.5m,
2.1.4當電纜沿牆外穿過樓板層時或垂直安裝在距地麵1.8m以下部分時應加保護管以防機械損傷。
2.1.5電纜在放線前應檢查電纜的絕緣電阻,合格後才能敷設,用托架將電纜架空,應注意將電纜從盤的上端引出,不應從下部引出,在電纜落地部位開始設置滾輪,將電纜放置在滾輪上,再用人力或機械牽引,以防電纜被地麵摩擦損壞保護層,滾輪之間距離一般為2.5m。
2.2電纜的暗敷設
2.2.1電纜暗敷設通常采用管道內敷設,電纜溝敷設等,電纜管道通常用鋼管、
塑料管等,管道質量要過關,內壁光滑無毛刺等不良現象,管道彎曲半徑不應小於所穿入電纜允許的彎曲半徑的規定。
2.2.2電纜穿管時符合下列要求:
2.2.2.1每一根管隻能穿一根電纜,而交流電的單芯電纜不應穿鋼管敷設。
2.2.2.2裸鎧裝控製電纜不能和其它外護套的電纜穿入同一根管內。
2.2.2.3入陶土管、混凝土管中的電纜,最好使用塑料護套電纜或鋼帶外護層的電纜。
2.2.3電纜在電纜溝內敷設時,電纜溝應考慮有排水措施,在溝底一般有不小於0.5%的坡度,將積水排入下水道。
2.3電纜敷設在支架上的要求
電纜敷設在支架上除按本節一般要求外,尚應注意下列幾點:
①電纜托架與熱表麵(如管道保護層)的距離不得小於200mm,電纜托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於250mm。
②當同一側電纜支架上敷設幾種電壓等級的電力電纜時,應按電壓等級的高低自上層往下層排列。電力電纜和控製電纜一般應分開排列,當電力電纜和控製電纜敷設在同一側的支架上時,應將電力電纜放在控製電纜的上麵。如果布置在同一托架上,但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150mm。
③垂直電纜支架裝設在交通道旁邊時,應設保護罩將電纜支架保護起來。保護高度距地麵至少2m。保護罩應考慮空氣流通,使電纜有足夠的自然通風。
④在可能積水、積塵、積油的電纜溝中,電纜應敷設於電纜架上。
⑤敷設電纜時,一般先將電纜施放在靠近電纜支架的地上,然後自首端逐段將電纜托上支架,這樣敷設效率高。電纜終端頭和中間接頭附近應留有備用長度。
⑥在隧道及溝道內敷設電纜後,應及時清除雜物,蓋好蓋板。可能有水、油、灰侵入的地方,應將蓋板的縫隙封堵。
2.4直埋於地下的電纜敷設
地埋電纜敷設應符合下列要求:
①直埋電纜必須埋於凍土層以下。為了防止電纜遭受損壞,電纜的埋設深度應不小於0.7m;穿越農田時應不小於1m。
②電纜與管道及建築物問的最小距離應符合表1的要求。
表1 直埋電纜之間,電纜與、建築物間的最小允許淨距
序號 |
項目 |
最小允許淨距 |
備注 |
||
平行 |
交叉 |
||||
1 |
電力電纜之間及其與控製電纜間 |
10kV及以下 |
0.10 |
0.50 |
當電纜穿管或用隔板隔開時,平行淨距可降低為0.1m,交叉淨距可降低為0.25m |
10kV及以上 |
0.25 |
0.50 |
|||
2 |
熱管道及熱力設備 |
|
2.00 |
0.50 |
①應采取隔熱措施,使電纜周圍土壤的溫升不超過IO~C; ②當交叉淨距不能滿足要求時,可將電纜穿入管中,其淨距可減為0.25m。 |
3 |
油管道 |
|
1.00 |
0.50 |
|
4 |
可燃氣體及易燃液體管道 |
|
1.00 |
0.50 |
|
5 |
其他管道 |
|
0.50 |
0.50 |
|
6 |
鐵路路軌 |
|
3.00 |
1.00 |
|
7 |
電氣化鐵路路軌 |
交流 |
3.00 |
1.00 |
|
直流 |
10.00 |
1.00 |
如不能滿足要求,應采取適當防蝕措施 |
||
8 |
公路 |
|
1.50 |
1.00 |
|
9 |
城市街道路麵 |
|
1.00 |
0.70 |
|
10 |
建築物基礎 |
|
0.60 |
-- |
|
11 |
排水溝 |
|
1.00 |
0.50 |